我是马湾镇华二村匡台村村民魏千祥的儿子,麻烦问一下您华严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马湾镇华二村匡台村魏千祥承包地1亩多(鳝鱼池)被征用赔偿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样的?承包地已经被征用了2年左右,我父亲从没有阻碍过施工,我父亲一直在找村里,去镇里也去了好多次,一直没有答复,村里说要找镇里,镇里说要等,上个星期说是1700元,我父亲没有同意,这次星期说是3000元,我父亲没同意,我们只想知道国家、市里有关华严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关于马湾镇华二村承包地被征用的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网友:魏进勇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华严湖综合治理项目是实施汉江流域(天门)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利用ppp项目的一个子项目,对周边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统一为:一般农田青苗补偿费为1700元/亩;虾稻田、池塘一次性补偿标准为3000元/亩(含青苗费);精养池塘为5000元/亩(含设施费)。因此项目主要是提高防汛排涝能力,不涉及永久性征地,您父亲承包的村集体机动地只有临时占地一次性青苗补偿费。
感谢您对华严湖综合治理项目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我镇服务热线0728-4561117进行咨询。
天门市马湾镇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