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很感谢您对我市畜牧业发展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对您在信中提到的竟陵中岭村和石河易嘴村交界处有一养猪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我局相当重视,迅速组织专班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场竟陵中岭村和石河易嘴村交界处,占地面积10亩,土地属于石河镇易嘴村,2009年经石河镇同意签定30年租地合同(200元/亩)并开工建设。该猪场离周围最近居民300米,离汉北河100米。现有存栏生猪700多头,种母猪存栏90头。
二、粪污处理情况
该业主采取了干湿分离工艺,修建有干粪处堆积发酵池(25方),污水入沉淀池(20方)。今年又投资14万元,修建一个85方沼气池,供20多户居民用作燃料。干粪、沼渣、沼液用专车运送给周边农户使用。虽然业主采取了这些措施,但对周边场环境影响也确实存在。
三、处理结果
根据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印发《天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3]55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5月1日起,凡达到模式以上的养殖企业必须经环保、规划、畜牧等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该场兴建于2009年,属于2013年5月1日以前的旧场,对这种畜禽养殖企业以改造为主,我们对业主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改造基础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饮污分离。
2、完善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一是增加堆积池、沉淀池、沼气池容量;二是改善饲料配方,添加微生态制剂,提高饲料生物利用度。三是新建一个日处理30吨污水深度处理系统。
3、对粪污实行循环利用。与周边种植业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堆肥还田、沼液通过管道输送到大棚蔬菜基地等方式综合利用,做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和谐统一。
在调查过程中,该业主态度相当坦诚,对周边农户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同意以上三点改造意见,并承诺将逐步落实。
天门市畜牧兽医局
2013年9月10日
2013-9-11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