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邵红旗举报,横林中百购物广场,地址:天门市横林镇公路街,法定代表人:史某达,其横林中百购物广场的土地是向天门市供销社租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横林中百购物广场)是该超市法定代表人史某达所建,且无任何手续的违法建筑。请政府依法将其拆除。
该违法建筑紧挨我房屋走道建设,总高度超过10米,导致整条走廊没有光亮。二楼的房屋都是“黑屋”。超市的广告牌(高度超过6米)立在我房屋外墙上,将房屋窗户全部堵死,严重影响房子的采光.通风.换气,房子里面已经多处霉变,目前已经无法居住。请政府依法拆除广告牌。
超市自开业以来,为了安装广告牌,多次以暴力手段,殴打、威胁他人,致使多人住院,群众是敢怒不敢言,多次报警也是无用,此人不知道是有保护伞保护,还是有黑社会背景。总之就是无法无天,现在是法制社会,恳请政府做主,清除这个社会毒瘤,还横林镇居民一个朗朗乾坤。
网友“邵红旗”:
你好!关于你所反应的中百超市相关问题,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组建专班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2008年7月,横林供销社为有效利用资产,将办公大院场地租给史某华(史某达父亲)经营使用,并在合同中约定待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承租方需将场地内固定资产全部拆除搬走。
2.您所说的房屋为横林供销社办公室行管人员集资建设,产权归供销社所有,集资人员享有使用权。中百超市悬挂广告牌前,与横林供销社及住户进行过协商。广告牌挂牌三年后,原供销社副主任才将该房屋转让给您。
3.关于超市采取暴力手段等行为,经与镇派出所、政法办核查,该情况不属实。
横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7日